遭劳教、洗脑迫害 牡丹江市宁艳控告元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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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黑龙江牡丹江市六十岁的宁艳女士是一个百病缠身的药罐子,修炼法轮功后变得无病一身轻。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,宁艳曾被五次非法拘留,被劳教、洗脑迫害,遭非法抄家、殴打、野蛮灌食、奴役等迫害。

二零一五年五月,宁艳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,她说:“这一切都是罪魁祸首江泽民一手导致的,他必须负法律责任。”

以下是宁艳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部份被迫害情况。

二零零零年六月四日,我由于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牡丹江驻京办事处绑架,由宋民警察为首将我绑架到二楼,为了逃跑我从二楼跳下摔伤了腰,至今没好,胳膊摔的至今一长一短,即使这样,他们又把我遣送到牡丹江兴隆看守所关押了十五天,我绝食反迫害了十五天。

回家后,刚到家610李高阳等人上门,十二个人看着我软禁我,不让我出门。之后派出所长李伟又恶狠狠地说“宁艳,我非把你判刑!”之后我真的被李伟劳教二年。

在四道劳教所我又经历了八个月绝食反迫害。在绝食之前,女队张学风奸险毒辣让管教人员要饿死我,不给我饭吃,往床上拨水,往裤裆里倒水,经常用手铐把我铐在床上,用胶带一盘把我嘴封上,嘴勒上腿绷象马戴嚼子,还骂我是老绝后,不给饭吃。

为了捞政绩,张学风千方百计的想“转化”我。我在大法中受了益,没修炼前我全身是病,是个百病缠身的药罐子,修炼后无病一身轻,然而即使这样,她们也不让我炼。由于我对大法的正信,她们用尽招数也不好使,最后张学风又把我劳教,送往哈尔滨戒毒所。在哈尔滨戒毒所,我又被关押了二年多,是超期关押,也是因为我不“转化”。

在哈尔滨戒毒所,狱警指使犯人打我,刑事犯杜红梅用拳头猛击我的脸,当时我被她打的乌眼青。不转化不让睡觉,罚站,超时做奴工,每天干十四个小时,而且在地下室糊药盒、做书、糊纸兜。由于常年不见阳光,我起了一身疥疮,直到我解教回家还带着疥疮回来的,那时每天又痒又痛,还要干着十四个小时的奴工活,不干狱警就打,就这样我忍无可忍又绝食反迫害。她们又罚我坐铁椅子(老虎橙)又野蛮灌食,连上大小便都没有自由,经常罚蹲,不让睡觉,最凶的是刘巍小个狱警,她拿我们每个法轮功学员都不当人,她的个子矮矮的,对付我们这群好人是最凶的,其实就是江泽民给她撑腰。

刚从哈尔滨戒毒所回家不到三个月,牡丹江光华派出所又把我绑架。这一次又给我判了三年,又送哈尔滨戒毒所。由于我身体不合格被拒收,这次是以光华派出所杨俊实禄为首,他们打我,左右扇我耳光,一个大个周姓警察打我耳光最凶,逼我按他们捏造的犯罪事实上让我签字,不签就死命的打,当时我的脸被他们打肿。就是我没签他们也诬判我三年。

这次哈尔滨戒毒所拒收,他们又把我绑架到新化桥北洗脑班,我刚出虎穴又入狼窝。在这里510头目李常青(现已遭报得癌)指使610人员伊晓峰打我,伊晓峰从上铺把我捞撞到地上,当时脑袋上边就长出了一个小脑袋,这个大包好长时间才消下去,这次我又绝食五天后,他们又送我到看守所,看守所身体检查拒收,他们才放我回家。

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晚,因我发放大法资料又被海林海南派出所绑架,经历了刑讯逼供,所长扇我耳光逼我说出另一同修的名字,我不说他们就打,最后他们把我铐在铁椅子上手吊起来一晚上,直到第二天早上又来了一个恶警,开始用拳头猛击我的脸,看我还不说,就用桌子上的啤酒瓶猛砸我的头,当时我的血从口中流出。

由于我被他们打得脱了像,他们用警车拉我到牡市各个派出所辨认,连我所在地派出所都没认出我,因为他们把我打得脸肿得不象样,谁都没认出我来,当时我是不报姓名。经过这次毒打,我头已是脑震荡,迷糊恶心呕吐,至今头经常迷糊,记忆忘事。我以前记忆非常好,现在大脑经常出现空白。在这期间他们把我送到海林看守所。

在海林看守所,他们迫害我刻板三天(刑罚)就是脱光衣服在铺板上平躺,没有外衣,没有被褥,大冬天开着门窗冻我,女狱警张英用象锥子的皮鞋跟恶狠狠地跺我的脚面子,当时我是光着脚站在水泥地面上,她就这样的猛跺。我用大法修出的正念抵御了她,她才撒脚。由于我拒绝做奴工不挑松籽,被男狱警陈义飞野蛮地拽出监室,这次我又绝食反迫害。在海林看守所又给判了三年送哈尔滨,在哈尔滨身体检查拒收,又把我送回海林看守所,四个月后才放我回家,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释放所外执行。

二零零八年八月未晚七点多钟,我从外边返回家中,外边下着大雨,恶警朱燈华、刘井宽闯入我家中,抢走我家门钥匙,打我踢我,从五楼将我拖到警车上之后非法抄家,抢走台式电脑一台,打印机三台,大小切纸机等个人物品及大法书和师父法像。由于我血压高被送到公安医院,在公安医院我又做绝食反迫害。十一月份中旬他们才把我放回家,这一次是因为中央来了一个演唱团,唱“同一首歌”。他们说怕我们法轮功干扰演出,这样绑架了我。这次回家损失很大,由于门窗开着没人关,玻璃全被风吹打了,水管、暖气管全冻了,都是重新花钱修的,而且我的衣物被他们翻的踩了一地全是泥,有些东西不知去向。这次的责任人宋保林、朱橙华、刘井宽必须负直接责任。

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,当时我正在家缝纫机上做活,闯进一伙人,其中有一女性为首的是南江派出所郑伟民,他们说是先锋分局的强行绑架我后又进行了非法抄家,抢走家中高档笔记本电脑,播放器、电脑接收器、五十多车大法书,多枚大法师父法像。这次我在看守所又做了三十天的绝食反迫害,血压高到240时于九月十一日上午放我回家。

到家一看门,没有上锁,衣物又踩一地,翻的乱七八糟,惨不忍睹,就连我做活用的工具都没了。当时我是开布店,我家的好布,好床单等卖的物品都不见了,问谁谁都抵赖说没拿,派出所的人说只拿大法的东西,那么我的东西又是何去向?比土匪抢劫还惨——洗劫一空。而且这次还没等我进家门,派出所就给我的房东施压,声称如不赶走就没收他的房子。由于害怕,房东在我签了合同的情况下(三年合同我只住了一年)就强行赶走了我,如我不走就把我的东西扔到大道上。这样我一个弱女子,被迫搬走。

之后的苦难更是雪上加霜,我失去了生存环境,我没有工作,没有子女,没有家庭,没有任何依靠。炼功前我是一个百病缠身的药罐子,炼功后我无病一身轻,我用“真善忍”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,在社会做一个好人,更好的人。现在我在中共强权下,连做一个好人的权利都没有,这还让我怎么活呢?

然而这一切苦难都是罪魁祸首江泽民一手导致的,这个大魔头必须负法律责任。我要求还我师父的清白,我为法轮功伸冤,为曾与我在一起的同修叶莲萍、李洪敏、徐褔芝、肖淑芬、宁军、宁红等被江泽民迫害死的同修伸冤,让天下的好人一生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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